芮城縣統計局機構職能簡介

時間:2025-01-15      信息來源:芮城縣統計局      字體大小:【   中  小 】     瀏覽次數:

        縣統計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縣委關于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統計工作的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主要職責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縣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制定全縣統計政策、規劃、基本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指導全縣統計工作。

  (二)健全完善全縣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核算,配合做好全縣投入產出調查工作。

  (三)根據上級部門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劃、方案,組織實施全縣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全縣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件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游、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縣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管理能源、投資、消費、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縣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全縣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縣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部門間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七)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咨詢建議。

  (八)依法查處全縣統計違法行為。依法審批或者備案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九)指導各鄉(鎮)統計工作和全縣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組織指導全縣統計科學研究、統計教育、統計干部培訓工作。監督管理中央、省、市和縣財政提供給鄉(鎮)統計的統計經費以及各類固定資產。對在全縣統計工作中作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獎勵。

  (十)建立并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系統,組織制定全縣統計數據庫和網絡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全縣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一)承擔國家、省、市統計局組織的有關統計交流。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縣統計局要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責任制,構建符合國家統計規則、具有芮城特色的現代統計調查體系,構建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相適應的統計管理體制機制。

  二、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完成黨組交辦的任務;負責局機關的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接待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和信訪工作;管理固定資產;協調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政務工作;組織協調統計新聞發布工作和重大宣傳活動;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網站的維護和管理;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人事勞資、機構編制工作;負責統計系統干部培訓教育和獎勵工作;負責全縣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職務評聘相關工作;統一管理全縣國家、省、市和縣統計調查任務的統計經費、國家統計事業費及統計系統的專項基本建設投資;管理監督本單位和全縣統計系統納入縣級管理的國有資產;承辦局機關和統計系統經費的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統計系統中央級統計經費和納入縣級財政預算經費的財務管理與監督;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二)國民經濟綜合統計股

        貫徹國家統計標準、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劃、國家統計調查計劃及統計調查制度;組織制定全縣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劃、全縣統計調查計劃、全縣統計制度;組織協調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負責對全縣經濟、社會、科技運行狀況進行監測、分析和預測,提出綜合性的宏觀經濟分析報告;對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長遠目標和宏觀戰略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論證,并提出宏觀調控咨詢建議;編寫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組織經濟、社會等各類信息編發;管理綜合統計數據庫;定期整理、編輯、提供經濟、社會、科技綜合性資料。

      (三)行政審批股(政策法規股)

        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負責本部門政務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本部門所有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辦理;負責行政審批資料的管理和歸檔。

        開展統計政策研究和統計發展戰略研究;組織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貫徹和監督檢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檢查處理統計違法案件;監督監察統計數據質量,保障數據準確性、及時性,加大統計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力度;辦理統計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和其他法律性工作。

      (四)能源與資源統計股

       組織實施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全縣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進行全縣能源平衡統計與核算;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三、辦公地址及電話

  辦公地址:芮城縣亞寶南路39號

  辦公電話:0359-8869380

       四、辦公時間

       工作日:8:00—12:00        14:30—18:00

       五、負責人

      李林      芮城縣統計局黨組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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