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縣民政局機構職能簡介
時間:2024-08-02 信息來源:芮城縣民政局 字體大小:【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芮城縣民政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縣民政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縣委關于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一、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實施民政事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縣民政工作的政策和規范性文件并監督實施;擬訂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綜合性文件并組織實施。
(二)承擔依法對縣級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統稱為社會組織)進行管理和執法監督,指導和監督全縣社會組織管理工作。擬訂促進全縣慈善事業相關制度辦法并組織實施。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三)擬訂全縣社會救助相關制度和辦法,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負責行政區域內的界線勘定工作。
(五)負責全縣地名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城鄉規劃區內的地名標志、門牌設置與管理工作。
(六)負責與鄰縣(市、區)行政區域界線勘定和管理。
(七)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牽頭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組織實施養老服務政策、規劃、標準,承擔困難老年人補貼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落實困難殘疾人權益保障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
(九)落實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負責縣級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管理,積極引導社會力量興辦社會福利事業,加快社會福利社會化進程。
(十一)落實婚姻、殯葬管理和兒童收養政策,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承辦內地居民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十二)指導全縣基層民政組織建設,負責民政系統干部職工培訓、教育、表彰等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民政事業財務、統計工作,指導、監督全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和管理。
(十四)承擔各類民政信息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關于職責劃轉
1、將具體指導和協調全縣社會組織的黨建工作,落實中央、省、市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工作、志愿服務相關制度和辦法,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愿者隊伍建設,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臺等職責劃入縣委社會工作部。
2、將縣衛生健康局的組織擬訂并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承擔縣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等職責劃入縣民政局。縣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縣民政局。
(十七)關于主要職責調整
1、將劃入的職責優化為組織擬訂并協調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政策措施,指導協調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組織擬訂全縣老年人社會參與政策并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并協調落實促進全縣養老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等職責。
2、職能轉變。推動全縣老齡工作向主動應對和統籌協調轉變,健全工作體制機制,強化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職能,協調有關部門不斷完善老年人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會優待、宜居環境、社會參與等政策,增強政策制度的針對性、協調性、系統性。推動養老服務向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質量轉變,加快建設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大力發展普惠型養老服務,促進資源均衡配置,推動實現全體老年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參與社會發展的條件,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健全分層分類、城鄉統籌的社會救助體系,聚焦困難群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和環節傾斜,兜底民生底線。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調整為:縣民政局負責組織擬訂并協調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促進養老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等工作。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擬訂醫養結合政策措施,承擔老年疾病防控、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2.與縣委社會工作部的工作配合。涉及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工作中需以政府名義出面的,縣民政局協助做好工作。
二、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工作任務;協助局領導協調和處理政務工作并進行督查督辦;指導監督上級各項民政工作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實施,承擔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和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組織擬訂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綜合性文件;組織協調民政政策理論研究和調研活動;負責機關公文處理、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管理、信訪和辦公自動化工作;承辦全縣民政工作會議、局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等重要會議;擬訂并監督執行全縣民政事業費管理辦法和民政財務規章制度;負責全縣民政事業費、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管理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基本建設投資預決算及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后勤服務工作。
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機構編制、人事勞資、離退休人員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全縣民政系統人員培訓規劃;指導全縣基層組織建設和民政系統培訓、教育、表彰等工作。
監督實施行政區劃、勘界及地名管理的政策規定;編制鄉改鎮預測與規劃;負責本轄區內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更名和標準化處理;負責地名標志和門牌的設置與管理,組織實施城市規劃區內的地名標志和門牌設置與管理工作;負責地名檔案的收集、整理、更新和儲存;負責行政區域內的勘界工作;負責全縣標準政區與地名地圖、資料的編輯和審定。
涉及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工作中需以政府名義出面的,做好協助工作。
(二)社會事務股(殯葬管理股)
擬訂全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相關制度和辦法;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承辦中央、省、市、縣城鄉社會救助財政投入資金的分配和監管工作;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辦法。
擬訂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等兒童福利工作相關制度辦法并監督實施;擬訂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工作相關制度并監督實施;指導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指導實施保障孤兒、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救濟的政策、規劃;落實困難殘疾人權益保障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
推進殯葬改革,擬訂殯葬、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相關制度和辦法;指導全縣殯葬服務、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有關工作,協調全縣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事務,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
指導全縣婚姻登記有關工作,推進婚俗改革,擬訂婚姻管理相關制度和辦法。
(三)社會福利股
擬訂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實施保障老年人社會福利救濟的政策、規劃;負責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管理,積極引導社會力量興辦社會福利事業,加快社會福利社會化進程;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及相關辦法,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養老服務、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
組織擬訂并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承擔芮城縣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貫徹落實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四)社會組織管理和慈善事業促進股
擬訂全縣社會組織發展規劃;擬訂全縣社會組織管理辦法并監督實施;負責縣級社會組織監督管理工作,查處社會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會組織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社會組織;指導和監督全縣社會組織管理工作。
宣傳和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促進中央、省、市、縣各項決策部署在社會組織的貫徹落實;教育和引導社會組織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維護各方合法權益,幫助社會組織健全章程和各項管理制度,引導和支持社會組織有序參與社會治理、提供公共服務、承擔社會責任,促進社會組織健康發展。
監督指導全縣慈善事業發展相關制度和辦法并組織實施;組織、指導社會捐贈事務工作。
三、辦公地址及電話:
辦公地址:芮城縣平安西街031號
辦公電話:0359-3023091
傳真號碼:0359-3023091
四、辦公時間:
工作日:8:00-12:00 14:30-18:00
五、負責人:梁斌 芮城縣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芮城縣民政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