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樂鎮人民政府 2024年自然災害救助資金使用方案

時間:2025-02-21      信息來源:永樂鎮人民政府      字體大小:【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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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芮城縣永樂鎮 文號

永樂鎮人民政府

2024年自然災害救助資金使用方案

 

各行政村:

根據縣應急管理局《關于2024年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資金)使用的通知》(芮應急字〔2024〕44號)文件要求,結合各村受災情況,確定了救助資金使用辦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金發放形式及用途

此次下撥的救助資金通過“一卡通”的形式發放,主要用于保障受災群眾冬春基本生活。

二、救助類別

一類:因災農作物絕收的冬春基本生活困難戶,救助標準150元。

二類:因災農作物減產,因災造成經濟作物嚴重損失的冬春基本生活困難》,救助標準140元。

三類:因災造成臨時生活困難的群眾,救助標準130元。

三、工作程序

嚴格按照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布、公開發放的流程,通過“戶報、村評、鄉審、縣定”四個步驟確定救助對象。

1.受災人員向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

2.村委會召開會議進行民主評議,民主評議后張榜公布,公示內容包括:需救助人員姓名、救助類別、救助標準、救助資金以及舉報聯系電話等,公示期為7日,公示無異議后將名單登記造冊,由村承辦人、村主干、包村干部分別簽字并加蓋村委會公章后報鎮應急辦審核。

3.各村向鎮應急辦上交如下資料:

村民主評議會議記錄復印件,加蓋公章(會議記錄要體現需救助人員的姓名、救助資金發放情況)。

公示照片的紙質版、電子版。

2024年自然災害救助資金發放臺賬的紙質版、電子版(救助人員的姓名與身份證一致,身份證號碼、銀行賬號標識清楚,紙質版必須本人簽字)

四、工作要求

1.救助資金分配要優先考慮受災的建檔立卡貧困戶、特困人員、殘疾人和低保戶(救助人員必須與各村在系統內上報人員一致),也可視實際需求而定,不得優親厚友,不得平均分配。

2.救助資金應以“一卡通”形式發放到戶。

3.救助資金不得用于與自然災害無關的救助和節日慰問等。

4.各村務必高度重視,發放救助資金人員信息必須準確無誤,以確保受災群眾得到有效救助。

5.對于不按規定執行的將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聯系人:馮茹

聯系電話:0359-3470002

附件: 永樂鎮2024年自然災害救助資金分配表

 

(此件公開發布)

                                   

 

永樂鎮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日   

 

附件:

永樂鎮2024年自然災害救助資金分配表

村  名

資金

(元)

蔡  村

1060

鄭家村

1190

永樂村

940

西營村

2100

枯垛村

1640

楊澗村

3010

歷山村

1060

合計

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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