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機構職能簡介
時間:2025-01-13 信息來源:芮城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字體大小:【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芮城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縣委關于行政審批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行政審批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一、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行政審批、政務改革、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縣委、縣政府的決策部署。統籌指導、協調、監督、推進全縣各級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體系建設及全縣政務改革和管理工作;
(二)負責組織開展全縣政務改革和管理有關重大和長遠問題的調查研究,起草相關規范性文件,組織各級各部門落實縣委、縣政府重要領域、關鍵環節的重大政務改革舉措;
(三)負責推進全縣政務服務體系和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擬訂政務服務運行評價標準,建立相應考核評價機制。負責優化簡化線上線下政務服務流程,編制公布“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事項清單,對政務服務事項實行清單化管理,規范政務服務行為;
(四)負責組織推進全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擔縣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具體工作。負責推進縣級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工作,行使相對集中的縣級行政審批職權,負責指導全縣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等工作;
(五)負責統籌協調、指導、監督、推進全縣公共資源交易和縣級政府集中采購工作,組織指導全縣公共資源交易體系建設。統籌推進全縣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設。負責編制全縣公共資源交易目錄。負責整合建設和管理全縣統一的綜合評標專家庫。負責縣級行政審批事項評審、勘驗專家庫的建立和管理;
(六)負責制定行政審批、公共服務、公共資源交易中介服務標準體系,清理規范中介服務事項和機構。負責對進入縣級政務服務平臺和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中介服務機構的管理、監督工作。負責建設全縣中介服務網上交易平臺;
(七)負責統籌推進全縣“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負責全縣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建設。承擔縣級在線政務服務平臺的管理、維護工作;
(八)統籌推進全縣政務服務平臺“互聯網+監管”體系建設。負責整合各類監管信息資源,匯集全縣各級監管部門監管業務結果數據。負責對縣政府有關部門及其所屬單位開展行政審批、公共服務、公共資源交易等工作的行政效能監察。承辦、轉辦和督辦行政審批、公共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相關投訴舉報,組織開展績效考核;
(九)承擔縣人民政府優化營商環境相關職責;
(十)承擔全縣“放管服效”改革相關工作;
(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根據法律法規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關規定,負責在縣政務大廳實行“一枚印章管審批”,對審批事項進行精簡、歸并、優化重組,以企業和群眾辦好“一件事”為標準,優化再造審批流程,提升審批效率,從機制上解決行政審批互為前置等問題,對各類審批事項統一加蓋行政審批專用章。負責推動“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改革。負責推進“一網通辦”“全程網辦”等工作;
(十三)與縣委編辦有關職責分工。縣委編辦負責組織推進和完善政府部門權責清單制度,統籌協調權責清單管理和執行情況監督。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配合推進和完善權責清單制度,具體承擔縣級權責清單梳理規范、動態調整等相關管理工作,對全縣權責清單管理工作進行指導;
(十四)與劃轉事項監管部門的職責分工。將縣委宣傳部、縣發展和改革局、縣教育體育局、縣工業信息化和科技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林業局、縣文化和旅游局、縣衛生健康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能源局、縣氣象局、市生態環境局芮城分局等部門的行政許可職責及相關聯的其他行政權力職責統一劃入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承擔。按照“責權統一”的原則,堅持“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厘清權責關系,雙方建立審批和監管銜接機制,具體職責分工見合作備忘錄。
二、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和信訪等工作;負責綜合性材料起草工作;協調督促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負責各項決策部署的督促落實;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人事、社保管理,干部教育培訓和基本能力建設工作;統籌、管理、指導局屬單位目標責任制考核等相關工作;負責機關日常黨務、基層黨組織規范化建設;負責局機關宣傳報道、日常綜合考核工作;配合縣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做好相關工作。
(二)財務和費管股
負責財務管理工作,落實財務預算、決算編制工作;負責制定機關內部財務管理和審計工作相關制度,并組織實施;參與政府采購工作;對局所屬單位實施內部審計監督;負責窗口“一費制”清單項目收費的管理工作。
(三)政策法規和政務改革股
負責組織開展全縣政務改革和管理有關重大和長遠問題的調查研究;起草相關規范性文件;負責擬訂并組織實施全縣政務改革和管理的政策、制度、標準和規范;組織實施并督促落實“放管服效”改革等重大舉措;承辦縣人民政府優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負責機關法治建設、依法行政等相關法律事務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法治宣傳和普法工作;承擔縣級權責清單梳理規范和動態調整工作;負責縣政務服務大廳和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各項標準、規范、管理等制度建設;負責指導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審批事項的受理、代辦工作。
(四)“互聯網+監管”股
負責統籌協調推進全縣“互聯網+監管”工作,協調檢查督導監管系統建設使用運行情況;推進全縣監管業務結果數據歸集、共享、應用,為監管部門事中事后監管提供數據支撐和效能評估服務;負責縣級行政審批證照管理和綜合窗口發證的具體制度、規則、辦法的擬定并組織實施;負責整合、管理、編制縣級行政審批所涉證照目錄;分類管理和編制縣級行政審批所涉證照流水號碼;負責建立和管理證照發放檔案及電子證照檔案庫;負責協調發證窗口和審批科室的業務銜接;負責安排、組織涉及資質認定方面的考試。
(五)規劃建設股
負責自然資源、住建、人防、文物等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的審批工作;負責與相關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互相推送和接收審管信息及文件;做好并聯審批工作。
(六)投資項目股
負責縣本級權限內固定資產投資(含外商投資)項目審批、備案和核準;權限內項目招標事項核準、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在電力設施周圍或電力設施保護區內進行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作業的審批;負責組織縣本級建設項目的政府統一服務;負責與相關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互相推送和接收審管信息及文件;做好并聯審批工作。
負責生態環境領域建設項目(含核與輻射類)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輻射安全、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氣象等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的審批工作;負責與相關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互相推送和接收審管信息及文件;做好并聯審批工作。
(七)商事登記股
負責全縣市場主體登記注冊業務指導工作;負責依法依規應由縣局辦理的個體工商戶、各類企業登記;公司股權出質登記;企業備案;負責食品、藥品、計量器具、特種設備等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的審批工作;負責與相關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互相推送和接收審管信息及文件。
負責城市管理領域的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的審批工作;負責與相關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互相推送和接收審管信息及文件;做好并聯審批工作。
(八)社會事務股
負責人力資源、民政、教育體育、文化旅游、衛生健康、電影放映等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的審批工作;負責與相關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互相推送和接收審管信息及文件。
(九)涉農事務股
負責農業、水利、林業等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的審批和審核轉報工作;負責與相關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互相推送和接收審管信息及文件。
(十)交通運輸股
負責縣級交通運輸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的審批工作;負責與相關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互相推送和接收審管信息及文件。
(十一)現場勘驗股
負責縣級行政審批現場勘驗和評審工作管理的具體制度、規則和辦法擬訂并組織實施;負責工程建設項目改革和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現場勘驗的組織、協調;負責縣本級建設項目的統一竣工驗收;負責組織評審、勘驗工作;協調、解決現場勘驗中的疑難問題。
(十二)運行管理股
負責對縣本級劃轉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流程再造、環節優化、時限壓縮;負責縣行政審批業務監管系統的日常監管,負責規范行政審批行為,進行效能考核;協調解決行政審批事項辦理中出現的相關問題;負責對劃入的行政審批事項的投訴舉報、信件的承辦、轉辦和督辦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違法、違規、違紀問題。
三、辦公地址及電話
辦公地址:芮城縣體育館西側人民之家
辦公電話:0359—8691366
四、辦公時間:
工作日:9:00—12:00 13:00—17:00
五、負責人:楊耐耐
芮城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