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縣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公開指南

時間:2023-12-20           字體大小:【   中  小 】     瀏覽次數: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芮城縣文化和旅游局編制了《芮城縣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芮城縣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本《指南》。

  本《指南》根據需要及時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芮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查閱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分類

  文化和旅游局在職責范圍內,負責主動或依申請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一)本單位的機構設置及職能

  (二)按規定需向社會發布的通知、公告、工作信息、舉措等

  (三)重要工作動態

  (四)其他應主動公開的文旅信息

  二、獲取形式

  (一)主動公開

  1、公開形式

  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公開主渠道為芮城縣人民政府網站,網址為:http://www.wanli502.cn/、微信公眾號(芮城文化旅游)。此外,還將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等公共媒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2、 公開時限

  文化和旅游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除文化和旅游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文化和旅游局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見本《指南》第三條),負責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文化和旅游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1、 提出申請

  申請人書面填寫《芮城縣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表》附后),通過信函方式郵寄給文化和旅游局辦公室(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申請人對申請獲取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政府辦公室確定信息內容的提示。

  2、申請處理

  文化和旅游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根據需要,可能通過相應方式對申請人身份進行核對。

  文化和旅游局收到申請后,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信息。對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文化和旅游局將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答復。

  文化和旅游局辦理申請人信息公開申請時,能夠立即答復的,將立即答復;不能立即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延長答復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應當征求第三方的意見,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文化和旅游局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和申請受理機構為:文化和旅游局辦公室。

  政府信息查閱場所地址:芮城縣文化和旅游局(芮城縣學府東街10號)

  辦公時間: 8:00 -12:00, 14:30- 18:00(法定工作日)

  聯系電話及傳真: 0359-3087238(24小時接聽值班電話)

  電子郵箱: rcxwhlyj@163.com (僅用于接收工作信息公開工作咨詢及有關意見建議,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請查看本指南“依申請公開”部分的有關事項。)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辦提供的與其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記錄不準確的,可以向本辦提出更正申請,并提供證據材料。本辦將根據申請作出相應處理,并告知申請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辦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本辦投訴舉報。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芮城縣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公開申請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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