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設機構
時間:2024-05-23 信息來源:芮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字體大小:【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一)辦公室 0359-3023147
完成黨組交辦的工作任務;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文秘、督查、接待、車輛、保衛、信息報送、政務公開、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組織協調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的綜合性研究工作;牽頭組織重大政策和綜合性問題調研工作;協調專家咨詢、新聞發布和宣傳工作。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年度計劃執行情況;承擔有關信息規劃和統計管理工作。承擔全縣表彰獎勵和評比達標表彰等有關工作;承辦縣人大常委會和縣人民政府人事任免事項。
(二)人事財務基金股
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等工作;承擔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干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人員出國審查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全縣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全縣相關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擬訂全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監督制度,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受理投訴舉報,組織查處重大案件;承擔內部審計工作,制定內部審計工作制度,負責局屬單位基金預算執行審計監督。匯總編制本局管理的各項資金(經費)預決算;制定全局財務規章和管理辦法;負責機關和工會財務工作;對局屬單位財務工作實施指導和監督檢查;負責局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三)就業促進股
擬訂全縣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政策;負責制定就業失業登記管理辦法,指導和規范全縣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參與擬訂全縣專項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牽頭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等。擬訂全縣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和規劃并組織實施;擬訂全縣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及評選表彰工作;擬訂全縣技工學校及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并組織實施,指導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負責全縣就業前培訓、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企業職工技能培訓、創業培訓以及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執行國家制定的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標準并組織實施;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組織實施職業技能鑒定政策;組織開展全縣職業技能競賽工作。
(四)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0359-8720585
負責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擬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辦法,按照管理權限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和崗位設置的審核備案事宜;擬訂全縣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負責指導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承辦全縣政府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事宜。擬訂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推薦和管理工作;承辦全縣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事宜,推行專業技術職(執)業資格制度;負責全縣初級評審委員會、基層衛健系統和中小學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價的推薦工作,按照管理權限指導和監督全縣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和考試工作。
(五)工資福利股
貫徹落實全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特殊貢獻人員)的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并組織實施;擬訂地方性津貼、補貼政策并組織實施;組織全縣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工作;負責全縣事業單位工資核準工作。
(六)社會保障股
組織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及其補充養老保險政策;貫徹落實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貫徹落實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政策、個人賬戶管理辦法并監督實施;貫徹落實養老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制度;向上級業務部門申報縣級基本養老保險費率;審核縣屬企事業和中央、省、市駐芮企業的職工退休;貫徹落實企業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和供養親屬待遇標準,按照管理權限承辦職工因病或非因工傷殘勞動能力鑒定相關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的政策、規劃和標準;擬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籌集、養老金支付、基金管理辦法和經辦機構管理規則;擬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政策;擬訂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籌集、審核、備案和管理制度。負責組織貫徹落實失業保險政策;對使用縣級失業保險調劑金進行審核;建立失業預警制度,擬訂全縣預防、調解和控制較大規模失業的政策,擬訂全縣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政策;審核縣屬以上破產企業職工安置方案、困難企業的認定等。負責貫徹落實工傷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組織實施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政策;組織實施工傷傷殘等級鑒定工作;組織實施協議醫療機構、藥店、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標準;負責承辦全縣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申報、工傷認定相關管理工作。
(七)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貫徹落實全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及實施規范,指導全縣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調解工作;指導開展全縣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依法指導、處理全縣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及相關協調工作。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普法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審查、備案工作;負責本系統依法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培訓、咨詢服務和普法教育工作。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工作制度并組織實施;指導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工作;負責本系統信訪工作人員的培訓;負責信訪事項的受理、協調、交辦、轉送、督辦等工作;研究處理重要信訪案件和集體上訪事件;負責有關信訪信息的報送、統計等工作。擬訂全縣勞動保障監察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勞動保障監察年度計劃;制定全縣勞動保障監察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指導監督本部門、本系統勞動保障監察等綜合執法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勞動保障監察的違法案件查處和跨區域的綜合執法工作;協調有關單位開展勞動者維權工作;負責全縣勞動保障監察員管理和培訓工作。擬訂全縣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農民工表彰工作;督促檢查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
(八)行政審批股
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負責本部門所有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辦理;負責行政審批資料的管理和歸檔;指導本系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本部門政務服務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權限承擔全縣政府系統企事業人員調配工作。負責全縣人力資源開發規劃和預測工作,承辦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和項目經費資助工作;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市場、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和人力資源流動的政策和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人力資源社會服務機構管理工作;做好人員調配政策制定工作,擬訂全縣企事業單位人員流動流程的細則,加強宏觀指導。貫徹落實勞動關系政策、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制度實施規范等;按照管理權限負責集體合同的審核和勞動用工備案工作;落實地方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宏觀調控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組織實施企業工資指導線和最低工資標準;監督執行全省勞動標準、企業職工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監督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
(九)信息管理股 0359-8720567
負責全縣參保人員社會保障卡的制卡及發放工作。負責社會保障卡相關事宜的處理(掛失補卡、激活、密碼重置、跨市轉移等)工作。負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機房建設、設備與網絡維護、內網管理等)工作。